北海中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济源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教师办公制度
1、教职员工应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岗位的职责。
2、教职员工应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中途外出必须请假。
3、教师应准时参加学校、教研组等召开的有关会议与活动,参加每周的升旗仪式。
二、签到、查岗制度
1、签到实行一天两签到制度。上午7:00—8:00,下午1:20—2:00(夏季2:20——3:00),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亲自签到。
2、每天值班教师应不定期进行一次查岗,对教职工办公情况进行督察。
3、每天值班教师应把当天签到查岗情况,(缺签、代签以及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记录到值班日志当中,每周办公室进行汇总,在例会上进行通报。缺签、代签一次扣基础分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基础分0.5分,旷课一次扣基础分3分。
三、教师请假制度
1、事假:教师有事必须写请假条,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经请假,擅自离岗作旷工处理。
2、病假:教职员工因病请假,需持就诊医院的病休证明,本人书面请假报告向有关领导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突发性疾病患者可先治疗,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请病假上述材料不全者视为事假。
3、未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者,以旷职处理。
4、其他请假情况以教育局文件规定为准。
四、批假权限:
1、半天以内(签到后),任课教师在不影响上课的情况下,在教导处办理请假手续。半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假。三天以上,须由校长批假。请假超过一个月的,需报局人事科备案。请假手续在教导处备案。
2、半天以内(签到后),教学服务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向科室主管领导请假。半天以上,三天以内,到科室主管副校长批假。三天以上,须由校长批假。请假超过一个月的,需报局人事科。请假手续交办公室备案。
3、需在开会、考试、指令性等工作时请假,还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请假。
五、奖惩措施:
1、每月汇总一次,结合《北海中学教师综合评价方案》执行奖惩。
2、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款、不扣分。婚假,产假(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直系亲属丧葬假;外出培训开会、学习等。
3、一月内请事假不超过一天者按全勤对待。一个月超一天,多一天扣考核基础分1分,依次叠加。教师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生病住院期间,在不耽误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弹性计算。
4、一月内病假不超过三天者按全勤对待。一个月超过三天,多一天扣基础分0.2分,依次叠加。
5、一年内,旷工两次,累计请假超过60天(不含60天);病假达二个月,事假达15天以上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晋级的资格。
6、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勤;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7、语数英教师中午第四节课为机动时间,体育教师中午第一节机动。
8、对年龄大的老师(男53岁、女50岁以上)在办公时间上可适当放宽。
9、其余情况,按《济源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规定》执行。
北海中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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