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慈善日”倡仪书
各年级各班:
乐善好施、积德行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扶危济困、互帮互助是当今社会倡导的时代新风。2011年6月2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将每年的10月20日定为“济源慈善日”。在“济源慈善日”活动开展之际,根据中共济源《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济源慈善日”暨“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济办文[2012]29号)精神,我们倡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提倡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收入,企业捐赠不低于一天的利润,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捐赠一天节省的办公费用;鼓励企业以专项救助基金和冠名慈善基金的形式进行慈善捐赠。捐赠的善款全部用于今年我市遭受洪涝灾害的困难群众和孤、老、病、残、幼等社会弱势群体,使他们不再为生活的艰辛而愁苦,不再为贫病交加的困境而窘迫,不再为突如其来的不幸而无助。全市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请伸出您温暖的双手,敞开您仁爱的胸怀,踊跃参与到“慈善一日捐”活动中来。
慈善献真情,情连你我他。捐赠不管多少,善举不分先后。我们坚信,众人拾柴火焰高,在社会各界的合力推动下,一定会为那些贫困家庭重新找回生活的信心,一定会为那些孤、老、病、残、幼若干年来点亮从未亮起的心灯,一定会为那些因灾、因病、因祸致贫的困难群众燃起新的希望。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愿人人都献出一点爱,用真诚的爱心,热情的双手,携手慈善,共创和谐,让世界变成心连心,手拉手的美好人间!
201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