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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济源市北海中学2018年 中、高级职称推荐办法

发布时间:2018-10-11 17:19:22   来源:

 济源市北海中学2018年
中、高级职称推荐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中、高级职称申报和推荐评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严谨规范,更好地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现根据省人社厅《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18〕95号)、《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济教人【2018】224号)文件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济源市北海中学教师综合评价方案》、《济源市北海中学中、高级职称推荐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我校中、高级职称推荐办法。
一、推荐范围
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的中、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教师,方可参加量化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按照省人社厅《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18〕95号)执行。
(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必须具有3年(深山区为2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方可申报。(凡有意申请支教的教师,先提出个人申请,按综合评价结果排序,根据学科需要经校委会研究决定。)
(三)申报人必须同时符合《济源市北海中学教师综合评价方案》、《济源市北海中学中、高级职称推荐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或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
1、出现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当年不得申报。
2、违反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禁令的,当年不得申报。­
3、拒绝承担教学、教研任务和班主任等工作,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当年不得申报。­
4、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5、已定性为人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及从处分期结束起2年内不得申报。­
7、申报人应对个人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并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填报虚假材料的;
(2)提供假数据、假业绩、假成果、假论文论著、假获奖证明的;
(3)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有关证件的。
(五)必须具备相对应的能力和经历要求方可申报。
上述几条和其它有关纪律一律依据济教人【2018】224号文件执行。
绿色通道:
任现职以来获得以下业绩之一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
(一)教师节期间综合表彰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综合表彰;
(二)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完成人(限前6名);
(三)中原名师;
(四)省级名师、教师节期间综合表彰的河南省优秀教师或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同时获得省基础教研室规范组织的省优质课一等奖人员。
 
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以下能力和经历要求:
(一)专业知识和能力。具备本学科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任现职以来讲授过优质课或观摩课,或被教研部门邀请开展过学科教学专题讲座。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完成教育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校领导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可以用其他学科或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三)教育教学经历。系统担任过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授课效果评价良好;幼儿园教师须完成过循环带班工作;教研员须在现任岗位从事教研工作不少于2年工作经历。其中城市学校教师有在农村学校任教或支教满1年以上者,应优先推荐。
(四)教学效果。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所教学科学生普遍达到教育教学质量要求,教学效果良好。
(五)学生管理。具有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教育。教师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具体范围见“释义”)工作1年以上,(博士研究生不作要求),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发展,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级以上表彰。(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六)教科研工作。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及时进行教育教学反思,每学期至少撰写1篇有一定价值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并在单位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中获得好评;或参与过1项校本等教科研项目,经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认定,该研究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七)素质教育与课程改革。积极发展素质教育,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够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或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评价良好。
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以下能力和经历要求:
(一)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学科教学专业素养;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熟练运用;教学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完成教育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较大学校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少于12个教学班的学校校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120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三)教学经历。胜任本学科各级段的教学工作,任现职以来,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科的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校长、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四)学生管理。能够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有效进行班级(团队)管理和思想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师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满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要求2年);或任现职以来承担其他学生管理工作满5年以上(博士研究生要求4年),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级或上级部门表彰2次。校长申报“教育管理”专业须担任校长满3年以上。(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五)教学效果。教师是学校的教学骨干,学生满意度高,同行评价好。每学年讲授校级示范课、观摩课或研讨课等公开课1次,或开展学科专题讲座1次。教育教学理念利于学生终身发展,所教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效果突出。近5年来至少有2学年教学效果评估获优秀等次。
校长办学理念先进、效果显著,任现职以来单位持续发展良好。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师专业发展、质量提升、发展素质教育等方面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在同类中小学校中位居前列(市属学校要求在本市范围,县(区)属学校要求在本县(区)范围,乡镇及以下学校要求在乡镇范围),受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六)教科研工作。教师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在课程建设、教学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能够认真进行教学反思,每学期撰写1篇以上,经学校及以上部门组织评价并认可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单位举办的学术活动中交流并荣获奖励。或者主持过1项校本科研项目,经学校或业务主管部门认定,该研究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城市学校校长主持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农村学校校长主持完成县级教科研课题。市级以上教研员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县级教研员主持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乡镇中心校教研员主持完成县级教科研课题。
(七)素质教育与课程改革。积极发展素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教学中面向全体学生,发挥学生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取得突出成绩,具有优秀的经验总结或案例材料等。
教师积极落实课程改革精神,能够结合学科特点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为学生开设相应的校本课程、专题知识讲座或社团等课外活动。
校长所在学校积极推动课程、课堂教学改革,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发展素质教育。积极为学生开设相应的校本课程、组织社团或举办专题知识讲座等活动提供条件。
(八)示范引领。教师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经单位统一安排,结对培养青年教师,共同实现专业成长。所培养、指导的2名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受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校长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师专业发展、质量提升、发展素质教育、家庭教育工作等方面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在同类中小学校中位居前列(市属学校要求在本市范围,县(区)属学校要求在本县(区)范围,乡镇及以下学校要求在乡镇范围),受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九)支教。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城镇中小学教师须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满1年以上的经历。(申报当年年底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教师或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教师可不作要求)
 
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的能力与经历要求等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业绩积分方案
从工作业绩积分和学校量化积分两个方面赋分。工作业绩积分40分,学校量化积分60分。
说明:申报中级或高级教师,省、市级文件要求的三项业绩条件中,每一项中至少具备一项严格符合《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18〕95号)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方可申报。
1.工作业绩积分(40分)
(1)优质课:
申报中级职称,必须讲授过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县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或观摩课。申报高级职称,必须讲授过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或观摩课,获得好评。获得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课、观摩课证书的人员,须提供从教以来获得的相应级别优质课二等奖或以上等次证书。(具体要求《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18〕95号)中的有关内容释义。)
多次获奖,取一个最高奖赋分后,其余证书均按同级证书分值折半赋分,累计积分,上限为15分。
 

级级别等次 优    质    课 示范课、观摩课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分分值 15 9 6 9 6 3 6 3 1 15 9 6
 
(2)荣誉与表彰:任现职期间获得下列荣誉或表彰累计积分,上限为15分。
①获得党委、政府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市级赋8分,省级赋12分,国家级赋15分。多次获奖累计积分。
②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市级赋4分,省级赋8分,国家级赋12分。多次获奖,取一个最高奖赋分后,其余证书均按同级证书分值折半赋分,累计积分。
③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高级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文明班集体,或者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申报“少先队工作”专业的人员担任该项工作3年以上,所带共青团、少先队被评为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或本人被评为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市级赋5分,省级赋8分,国家级赋12分。多次获奖累计积分。
④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市级赋4分,省级赋8分,国家级赋12分。多次获奖,取一个最高奖赋分后,其余证书均按同级证书分值折半赋分,累计积分。
⑤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省辖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一次获奖积5分,多次获奖,累计积分。
⑥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直接相关的奖项,根据其规范程度,经评委会集体讨论认可,获市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市级赋4分,省级赋8分,国家级赋12分。多次获奖,取一个最高奖赋分后,其余证书均按同级证书分值折半赋分,累计积分。
(3)教学研究:任现职期间在发展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此项累计积分,上限为10分。
①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市级赋3分,省级赋5分,国家级赋8分。多次获奖,取一个最高奖赋分后,其余证书均按同级证书分值折半赋分,累计积分。
②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市级赋3分,省级赋6分,国家级赋10分。多次获奖,取一个最高奖赋分后,其余证书均按同级证书分值折半赋分,累计积分。
③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市级赋3分,省级赋6分,国家级赋10分。多次获奖,取一个最高奖赋分后,其余证书均按同级证书分值折半赋分,累计积分。
④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者作为主要完成人(一级限前6名,高级限前3名)参与并完成省辖市教科研课题研究,评委会专家评价较高,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多次获奖,取一个最高奖赋分后,其余证书均按同级证书分值折半赋分,累计积分。

级别等次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分值 10 9 8 9 7 5 6 4 2
 
备注:凡符合工作业绩条件中的,由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下设的正规科室所颁发的荣誉证书按规定积分;其余各级各类证书统一归到学校量化积分里的F其它类里。
2.学校量化积分(60分)
A、教学评估:(25分)
①教学效果:(20分)
按北海中学教学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②教学常规(5分)
B:教育管理(10分)
1、班级管理:北海中学的现任班主任班级管理评估,依据上两学年的2次政教、教学考核排名(各占50%),综合平均得出班主任年级排名,分出三类。一类:10分;二类:8分;三类:6分。现任班主任不满两年的,折半积分。
2、学生管理:担任学生管理的其他人员包括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学生社团辅导教师、学校艺体及综合实践活动负责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等,校领导、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人可视同于学生管理工作,依据指导学生获得的奖励、学校的考核、班子会的研究给出得分。
一类:10分;二类:8分;三类:6分。
3、教育管理:凡参与教育管理工作的行政会议成员,根据其工作业绩,加上学校班子会民主评议,按三个等级给出得分。
一类:10分;二类:8分;三类:6分。
备注:三类人员不重复积分;
担任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中除校领导、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人外,其余人员积分不得高于班主任最高积分的80%。
C:校级荣誉:(10分封顶,仅指在北海中学获得的校级荣誉)
把校级荣誉分为五类:优质课、论文、辅导奖、单项、班主任。每项2分,共10分。每一类第一次积1分,每多一次,按0.2分计入。
D:教龄、任现职年限、校龄、学历(10分封顶)
采用不封顶积分,最后按比例折算计入的方法。
1、教龄每年2分
2、校龄每年2分。
3、任职时间中级满4年,高级满6年(本科)或8年(专科)计5分,多一年加2分。
4、学历,在合格学历的基础上,每高一个学历层次加2分。
F:其他类(包括辅导、单项奖等5分封顶。)
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多次获奖取一个最高分后,其余证书均按同级证书分值折半赋分,累计积分。
四、有关说明:
1、符合职称四晒的有关制度。
2、根据指标分配情况,在有2个以上指标的情况下(包含2个),分配两个指标(中级、高级各一个)照顾未晋升高一级职称并符合条件的老教师;如当年只有一个指标,不再照顾老教师。老教师人选,必须在本校工作十年以上,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方可申报。每名老教师在职称晋升过程中,只享受一次照顾机会。如中级照顾,则高级不予照顾,可自由选择。晋升中级职称不满35周岁,高级职称不满40周岁,不享受在龄照顾条件。大龄照顾必须符合职称文件中规定业绩的三个条件。
3、若经过学校上报,没有通过上级评审委员会审核,自取消之日起,该教师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4、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业绩条件符合项目多的优先。
5、凡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且符合上级晋级条件的才可具有评选中级以上职称资格。
6、班主任经历只认可在北海中学(编制在北海中学)担任班主任的经历,包括支教期间的班主任任职经历。
7、学校各处室,评委、专干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负责地签署意见,不得为不真实的材料提供证明,不得为虚假的人员提供帮助。凡有违纪,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接责任人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取消三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8、已晋升为高一级职务的教职工,要一如既往,再接再厉。在以后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原则上不得主动要求减少工作量,申请调动、卸任班主任工作。否则,学校将不再聘为高一级教师职务。
9、解释权归评审推荐领导小组。

济源市北海中学职称评审“四晒”制度
 
为杜绝暗箱操作、促进良性循环,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拟推行职称“四晒”措施,即晒业绩、晒制度、晒排名、晒人选。具体情况如下:
一、晒业绩
1、书面承诺。所有参评人员首先在“承诺书”上签字,并郑重承诺。
2、课件展示。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从资格、业绩两方面,将2014年职评展示后获得的有关证件、荣誉等通过课件形式,在教职工会上面向全体教师进行展示。在课件展示前同时上交展示目录,二者必须一致。在积分前把原件与目录对照。
3、匿名举报。全体教师不得缺席,听取课件展示后,对资格、证书等有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匿名举报。无异议者,实名签字。
4、辨别真伪。凡被举报的,学校将要求其开出证明或找出证明人,严格辨别真伪,经查实确系造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参评;对匿名举报中蓄意破坏团结、无中生有者,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5、登记造册。凡经过全体教职工会课件展示且无异议者,予以登记造册,评审未通过或次年参评时不再展示;凡新增业绩、证件等必须经全体教职工会课件展示无异议,方视为有效。
注:外校从教期间所获荣誉,必须提供原所在学校及发证单位证明,否则视为无效。(原所在单位不存在,可由原单位所在的中心校提供。)
6、核心:凡不按正常渠道举报或伺机报复、恶意举报者,如“晒业绩”期间不举报,经教代会表决通过等额结果公示后,或拟呈送教育局之后再举报,无论举报是否属实,均按恶意破坏团结、故意有损学校形象论处,直接取消其三年评审资格,并影响其评先评优、年终考核等;凡举报属实者,被举报的指标作废且不再递补,被举报者三年内不得参评。(下同)
二、晒制度
1、校委会拟定初稿:成立职称领导小组,依据省、市职称政策及变化,结合本校实际进行修订,提交校委会讨论通过形成初稿。
2、教工会展示:职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在全体教职工会上逐条逐项予以课件展示,并对修改部分给予必要解释,确保人手一份。
3、实名提交意见:教师分组或分学科集中讨论,在规定时间内实名提交《职称意见表》,内容包含问题、理由及修改意见三项,三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若无异议者,需实名签署“无异议”等字样。
4、重新修订:职称领导小组,综合教师意见及建议,对职称制度进行二次修订,再次提交校委会讨论通过,并在全体教工会上逐项逐条予以解释、讲明原因,教师可再次提交意见,最终本着民主与集中、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达成一致意见。
5、教代会表决通过:对修订后的职称制度,提交教代会表决通过。
6、核心:凡不按正常渠道举报或伺机报复、恶意举报者,如“晒制度”期间无异议,经教代会表决通过等额结果公示后,拟推荐人选材料呈送教育局之后再举报的,所涉及举报或被举报对象均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三、晒排名
1、参评人员自评: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本人评本人,依据相关职称政策予以评定积分,并签字确认,交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综合排名。
2、职称评审小组二次排名:职称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中的教师代表由教师推荐)依据职称政策进行积分、签字确认;并与参评人员自评的排名积分进行对比,按求同存异、甄别确认的原则,形成最终排名。
3、教代会公布积分排名:职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按照由高到低顺序,逐人逐条逐项对所有参评人员的积分排名状况进行公开展示,并讲明原因。
4、公示。对所有参评人员积分排名状况,以表格形式予以公示,内容分资格、业绩两部分,资格部分包括姓名、学历、任职年限、教师资格、班主任经历、支教经历、计划生育(符合国家二孩政策)、“三乱”(乱补课、乱收费、乱订资料)等,并予以积分;业绩部分,按职称政策,逐项讲明所获业绩的时间、级别、所在学校、发证单位、文件编码等,并予以积分。同时集中展示原件。公示期内接受全体教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凡造假者按上述规定执行。
5、核心:凡不按正常渠道举报或伺机报复、恶意举报者,如“晒排名”期间无异议,经教代会表决通过等额结果公示后,拟推荐人选材料呈送教育局之后再举报的,所涉及举报或被举报对象均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四、晒人选
1、程序:市教育局职评指标发放后,按公示积分排名顺序,由高到底等额确定拟推荐人选并予以公示,同等条件下倾斜一线、倾斜班主任、倾斜教学成绩。
2、核心:凡不按正常渠道举报或伺机报复、恶意举报者,如“晒人选”期间无异议,经教代会表决通过等额结果公示后,拟推荐人选材料呈送教育局之后再举报的,所涉及举报或被举报对象均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3、解释权归北海中学评审推荐领导小组。


济源市北海中学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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