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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海中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12-23 08:43:08   来源:

 

济源市北海中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

(2010.1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确保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责任目标落到实处,根据济发[2010]16号中共济源市委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实施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程为载体,紧紧围绕教育系统创建目标,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全员参与,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学生和学生家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为我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打下坚实牢固的基础。

二、成立组织领导小组

  长:王永利

副组长:郭六保  史淑军  袁静宗 潇

  员:孙春晴 王永丰吕东杰  李世军 

牛继刚李艳莉李继红  郭霞  刘建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世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迎锋同志兼任办公室联络员。

三、主要任务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学习宣传活动。

负责处室:团委

责任人:牛继刚

(二)未成个人思想道德教育

1、建立健全未成个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

责任处室:政教处

责任人:李世军

3、组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在家孝敬父母、在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他人。

责任处室:团委

责任人:牛继刚

(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1、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

责任处室:团委

责任人:牛继刚

2、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责任处室:教导处

责任人:孙春晴

(四)人均教育经费支出>420

责任处室:总务处

责任人:王永丰

(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

责任处室:总务处

责任人:王永丰

2、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的措施;

责任处室:办公室

责任人:吕东杰

3、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管理。

责任处室:教导处

责任人:孙春晴

(六)学校管理

1、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处室:总务处

责任人:王永丰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责任处室:政教处

责任人:李世军

3、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和谐;中小学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

4、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并得到落实;

5、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责任处室:教导处

责任人:孙春晴

(七)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1、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

2、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活动的不法行为。

责任处室:政教处

责任人:李世军

(八)文化产品生产推介

1、优秀少儿精神文化产品;

责任处室:教导处

责任人:孙春晴

2、促进适合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数字化、网络化传播。

责任处室:团委

责任人:牛继刚

(九)活动阵地建设

依托中小学网络教室和社区活动中心建设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坚持规范管理,对未成年人开放。

责任处室:教导处

责任人:孙春晴

(十)以城带乡联动发展

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投入逐年增加,家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责任处室:总务处

责任人:王永丰

四、实施步聚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安排部署(201011月—12月)

1、设立创建领导小组,健全创建领导机构。

2、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创建工作总动员。

3、利用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全校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迅速掀起创建高潮。

4、制订创建方案,强化落实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突出重点,全面实施(20111月—20113月)

按照责任分工,各项工作全面启动,各项活动全面开展。使师生文明素质、教育和谐程度和创建水平有明显提升。围绕学校文化建设主题活动,与语文组、图书室密切配合,开展师生读书教育活动;组织全校性“倡导文明行为,创建和谐校园”的征文比赛、演讲比赛;开展“节约,从一点一滴做起”活动。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办公室、文明教职工、文明学生争创活动;搞好学生社团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开展艺术节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作用,做好学生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以“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为主题,继续开设校本课程;高中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开展研究性学习,通过亲身体验,体验成功的快乐。规划校园各处的校园文化布置,营造起到潜移默化教育作用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倡和组织学生教职工注册志愿者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扎实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

第三阶段:对照标准,查漏补缺(20114月—6月)

1、各责任处室根据局创建办要求和学校创建责任分工,将近年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文字、音像、图片等资料,按专业、年份汇总、分类、造册,规范整理归档。

2、各责任处室对照本单位《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工》项目,自查自纠,迎接市创建办、市文明办检查。

3、各责任处室要积极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力争全面达标。

第四阶段:全力以赴,通过“国检”(20117月—9月)

根据局创建办要求,制定详尽的迎检方案,全力以赴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五、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创建活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各处室组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任务之中。我校已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创建活动与三年自主发展规划、年度目标责任有机衔接,制定活动方案,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形成创建活动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事事见成效的工作局面。

(二)明确责任。要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意识,明确责任分工、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完成时限,逐一分解落实,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制度、定责任、定成效,要严格考核奖惩,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对创建成绩显著的处室、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处室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督导。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检查机制,定期不定时深入各处室开展检查、督导工作,确保各项创建指标得到落实。

(四)广泛宣传。要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安排,通过召开学习会、主题理论研讨会等形式,做好创建理论宣传工作,及时传达有关创建工作的领导讲话、政策文件精神以及相关理论知识。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校园广播、大屏幕、教育网等宣传资源,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文明行为规范、文明礼仪知识等,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00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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